謝姓雇主性侵印尼女看護工迪妮(化名),讓臺灣國際形象重創,謝嫌逃亡1天2夜後,昨晨2時許落網,嗜酒的他把罪孽全推給酒精,承認性侵害,卻辯稱酒後亂性,已忘記性侵時間與次數等細節,臺中地檢署以「有反覆犯罪嫌疑與逃亡之虞」聲請羈押獲準。
謝姓惡雇主無處可逃,晚上就窩在公園過夜。
被害人迪妮曾多次向謝嫌家人反映「老闆(謝嫌)對我不禮貌」,謝嫌家人卻以醉酒搪塞敷衍;不過,謝嫌的妻子與妹妹昨天異口同聲說,不知性侵害一事。法界研判,性侵可處3至10年徒刑,通常量刑在3至4年間,謝嫌性侵可能不只1次,且用雇主職權犯案,惡性比較重大,須加重量刑,性侵可能被判4年至5年徒刑。
調查顯示,印尼看護工迪妮去年底到職,不久就遭謝嫌上下其手,迪妮與仲介公司的翻譯稱謝嫌是「酒鬼」,迪妮多次向謝家人反映,謝嫌對她「不禮貌」,家人卻屢次敷衍,還辯解謝嫌是酒後使然。迪妮曾向翻譯抱怨,為何謝嫌及家人,能以好飲酒來合理化或搪塞謝嫌惡行?身心受創的迪妮強調「我要殺了那個酒鬼」,決定蒐證報警揭發,並於7月底拍到性侵害畫面。
迪妮將遭侵害影片傳給朋友求助,影片被印尼多家媒體刊出,迪妮大前天下午打電話給臺中市政府外勞保護專線,市府向太平警分局報案,從事鐵工、58歲有公共危險罪前科的謝嫌已逃亡。
迪妮被安置後情緒不穩割腕自殘,幸好傷勢不嚴重,臺中地檢署前晚開出拘票,昨凌晨2時許,警方發現謝嫌在大里東昇路旁的大里溪畔徘徊,謝嫌落網後稱,得知迪妮報警後「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不想坐牢,趕緊逃逸,他想投靠朋友,朋友外出未遇,逃亡第一天晚間露宿公園,不知要去何處,遂在住處附近2、3公里處亂繞,覺得愧對家人,也不知以後該如何面對街坊鄰居。
謝嫌落網後坦承猥褻甚至性侵迪妮,卻把罪過推給酒精,辯稱是酒後亂性。
太平警分局偵查隊長蔡宗熙表示,專案小組詢問謝嫌的妻子、胞妹及中風胞兄,3人都宣稱不知性侵害一事。中檢以謝嫌有反覆犯罪與逃亡之虞聲請羈押,臺中地院裁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