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俄國人在越南使用假造的金融卡,盜領1萬3400美元(約新臺幣42萬5000元),每人被判6年徒刑。其中1名試圖以湯匙和牙刷挖地道越獄,因越獄未遂,多加6個月刑期。
根據法新社,3名男子年齡在30到43歲間,去年10月遭羈押等待審判,其中1人在此期間試圖逃跑。胡志明市官方法律報的網路報告指出,「監獄人員發現,他試圖用牙刷和湯匙在房裡挖個洞」。
3名男子都因假造金融卡在南部胡志明市和慶和省(Khanh-hoa)盜領現金,每個人被判處6年徒刑。而試圖逃獄的男子再多加6個月刑期。
越南「青年報」(Tuoi Tre)網站報導,這3人10月中旬抵達越南,10月27日在慶和省自動櫃員機提領現金被捕。
青年報本週稍早報導,2名土耳其男子涉及類似指控,他們使用130張來自土耳其的假造金融卡,盜領約1萬3400美元,在胡志明市各被判5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