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法案是由社會黨(PS)政府提案,用意是把性工作者視為受害者,在性交易中,嫖客要付更多責任。
法案通過並頒布後,被逮到性交易的嫖客將被處以1500歐元(約新台幣5萬5000元)罰金,累犯可罰到3750歐元。
另外,賣淫不再被視為犯罪,若性工作者想要從事別的行業,可獲得經濟協助和社會支援,外籍人士還可獲得臨時居留證,但僅限於打算停止賣淫、轉業的人。
輔導性工作者轉業的資金,每年約需480萬歐元,由國家預算支出。
在歐洲,瑞典最早於1999年立法罰嫖,挪威、冰島相繼跟進。法國期望藉由打擊性交易市場需求,從而減少人口販運。
這項法案在參議院及國民議會之間反覆討論兩年多,國民議會早於2013年通過草案,但3度送到參議院都被否決,因為參議院多數議員反對罰嫖。
根據法國制度,當兩院意見不同,以國民議會的決定為最終依歸,因此國民議會今天的投票結果,使得罰嫖成為定案。
不過,部分反對這項法案的議員和性工作者團體擔心,罰嫖會讓性交易更趨於地下化,嫖客可能會要求性工作者到更隱密黑暗的地方交易,讓性工作者的處境更危險,畢竟性工作者被毆打、殺害的案例時有所聞。
也有部分性工作者認為賣淫是一種自願選擇的謀生方式,新法案影響他們的工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