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選出文人總統碇喬,面對民主新局,軍方仍受憲法保障,總統雖是國家領袖,但武裝部隊總司令敏昂萊才是主宰,他有權決定未來一切。
1989年緬甸當時掌權的蘇茂將軍(General Saw Maung)拒絕在敗選後將權力交給全國民主聯盟(NLD),並提出「先制憲後交權」,還將翁山蘇姬軟禁起來。
新的憲法一路從制憲國民大會、憲法起草委員會到憲法全民公投委員會,一直到2008年緬甸新憲法經由公投產生,但直到2010年才舉行民主選舉,長達48年的緬甸軍政府統治結束。
這部經歷近20年才完成的緬甸憲法有許多條文都是保障軍方的權利。
緬甸最有權力的人名義上是總統,但憲法中明訂緬甸「國防與安全委員會」凌駕於總統之上,這個委員會由總統、兩名副總統、兩名國會議長、武裝部隊總司令、武裝部隊副總司令、國防部長、內政部長和邊境事務部長和外交部長11人組成,因此至少有6票是屬於軍方勢力,想要改變太多根本不可能。
還有軍方接管條款,就是在遭遇緊急狀態下,如發生社會動亂或叛軍作亂,危害國家主權及利益時,總統在國防與安全委員會同意後得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武裝部隊總司令接管並行使權力,國會與地方議會自行解散。
敏昂萊過去十分低調,他在上任後力圖改善民眾對軍人不好的觀感,一些外國使節與他談話的感覺是,比較像是一位政治家而不像軍人,他在接受外媒採訪時提到,軍方會在國家全面享有和平穩定時釋出權力,還政於民。
在緬甸的外商圈盛傳,緬甸軍方依舊掌握絕對優勢,包括特許產業和土地所有權都是軍方掌握,理由是國內仍有叛軍作亂,軍隊需要經費維持,政府財政一直欠佳,由軍方來主導這些產業才能讓軍人忠於國家、效忠政府。
另外,軍方願意支持國會選舉並維持秩序和平進行,進而和翁山蘇姬達成默契共治,除了握有尚方寶劍(憲法保障的實權)外,也要逐步改變外界對軍方強硬的觀感,同時又吸引到國際資金進入緬甸,對軍方實質上利大於弊。
敏昂萊已經確定續任武裝部隊總司令,任期是5年,在他的主導下,緬甸的未來將是由他和翁山蘇姬及碇喬共同掌理,也考驗著雙方的手腕與智慧,全世界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