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香港分部的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去年10月27日在美國領事館附近被捕,被控4罪。還押超過一年的鍾翰林昨在區域法院就分裂國家及洗黑錢兩罪答辯時表示「我認罪,我問心無愧」,遭國安法指定法官、區院法官陳廣池提醒,被告只需回答認罪與否,「千祈唔好有任何政治宣言」。
已解散香港分部的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去年10月27日在美國領事館附近被捕,被控4罪。還押超過一年的鍾翰林昨在區域法院就分裂國家及洗黑錢兩罪答辯時表示「我認罪,我問心無愧」,遭國安法指定法官、區院法官陳廣池提醒,被告只需回答認罪與否,「千祈唔好有任何政治宣言」。根據控方宣讀的69頁案情,其中41頁陳述他於《港區國安法》生效前的作為,包括學生動源在社交媒體發布逾1000次具煽動意圖和分裂國家意圖的帖文;此外在國安法成立後,他續發帖稱國安法令一國兩制消亡,並在「學生動源美國分部」及「創制獨立黨」成立前分別開設專頁。
現年20歲的被告鍾翰林3日身穿深藍色西裝上庭,承認各一項分裂國家及洗黑錢罪,另否認各一項洗黑錢罪及一項串謀發表煽動性刊物罪,由於控辯雙方達成認罪協商,獲準存檔法庭。法官陳廣池隨即下令案件押後11月23日求情及判刑,其間索取被告背景報告,並明言不一定依從報告,判非監禁式刑罰,本案「判監係最大機會嘅選項」,鍾翰林須還押。鍾步入囚室前,向公眾席點頭及舉手示意。
主控官張卓勤共花了兩個多小時才讀完控方案情。案情指出,被告鍾翰林在2016年成立的學生動源,理念為「支持擺脫中共殖民統治之論述與行動,包括香港獨立」,主張具分裂國家意圖。成立後,他設置街站、在網上直播及社交平臺發帖,控方列出各20多個涉反修例及反國安法的帖文。
案情續指,被告在學生動源facebook發布逾1000次具煽動意圖和分裂國家意圖的帖文,涉及香港獨立、建立主權或國家個體。有帖文描述「中共」、「中共魔爪」時,配以極權、暴政等指控,亦有帖文以「義士」、「抗爭者」及「同行者」稱呼違法者,並宣傳協助他們的組織,如「星火同盟」,以及提到獄中信件內容。
同時被告在帖文標籤「香港獨立」和「願榮光歸香港」等字眼,附上PayPal和招募義工連結,提倡外國干涉港府事務,並發起或宣傳非法活動,如「光復東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