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琼前助理與主婦派福袋 誘選民投票鄭泳舜 兩人均囚8個月
新聞來源:賭城天天報發佈作者:綜合報道發佈時間:2021-05-28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瓊的一名前女助理,與深水埗海麗邨一名家庭主婦串謀,在鄭泳舜參與2018年立法會九龍西補選時,以派發價值約100元的「福袋」,利誘居民投票予鄭。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瓊的一名前女助理,與深水埗海麗邨一名家庭主婦串謀,在鄭泳舜參與2018年立法會九龍西補選時,以派發價值約100元的「福袋」,利誘居民投票予鄭。前助理和主婦早前被裁定選舉中舞弊罪成,兩人(2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接受判刑,暫委裁判官許肇強稱,本案涉立法會選舉,比案例的區選更為重要,兩名被告案發時有助選角色,須判處即時監禁作阻嚇,遂以9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他們初犯,並在海麗邨服務居民,寬免1個月刑期,判囚各人8個月。許官亦拒絕李慧瓊的前助理保釋等候上訴。兩名被定罪的被告分別為鄧奕梅(42歲)及王維霞(52歲)。案發時王是李慧瓊議員的兼職助理。兩人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成,指她們於2018年2月28日至3月11日期間,向他人提供價值約100元的「福袋」予海麗邨居民,內有日用品及食品等,以誘使居民投票給鄭泳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