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香港警察對手持棍棒的中五學生左胸進行實彈射擊一事,引發軒然大波。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1日深夜在記者會上表示,當時員警因生命受到嚴重威脅,在電光石火別無選擇下才開槍,做法合法及合理,港警也證實,共在4個地點總計開了6槍。
根據《香港01》報導,盧偉聰表示,1日在香港島、九龍半島以及新界發生的「暴動行為」,造成員警、記者以及「暴徒」受傷,他對此行為予以最嚴厲譴責。盧偉聰表示,1日發生的衝突共造成25名員警受傷,超過180人因涉嫌暴動、襲警、非法集結等罪名遭警方逮捕。
針對警方在荃灣以實彈射擊中五學生一事,盧偉聰稱,為了防止自己及同袍受生命威脅,有員警在電光火石下被尖硬物襲擊因開槍。盧偉聰稱,示威者對員警生命造成嚴重威脅於是開槍的做法,合法且合理。盧偉聰指,有「暴徒」仍然不顧一切向倒地員警施襲及扔汽油彈。
有記者提問,中槍位置明明距離心臟只有3公分,為何盧偉聰指傷者中槍的部位是左邊肩膀。盧偉聰則表示,當時警方在場的不是醫務人員,只是就傷口在肩膀附近而有此說法,又稱沒有給予不正確的訊息。
對於近距離開槍一事,盧偉聰稱,距離不是員警決定,當時該名員警沒有其他選擇。
當記者問到曾有分區指揮官對前線員警下令,指如果生命受威脅可開真槍,是否有此一事。盧偉聰表示,他沒有下此命令,但是否有員警有這樣的說法,他還要再了解。
盧偉聰表示,今日在油麻地向天開2槍、荃灣大河道開1槍,一名18歲男子中槍、另外在荃灣沙咀道以及黃大仙也有開槍,警方總計在4個地點開了6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