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郵報指出,Google今年五月宣布將推出一款「革命性」的廣告效果衡量工具—店鋪銷售統計,追蹤消費者在網路上所點閱的廣告項目後,與消費者以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在實體商店的消費紀錄,進行交叉比對和分析。Google還表示,有信心藉此證明,提升網路點閱率確實有助於實體店面的銷售成績。
為了使廣告商相信該方案的可行性,Google聲稱已取得相關管道,可追蹤美國七成消費者的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交易紀錄,並已重資開發一款保護程式,可加密消費者的個人資料,因此可在顧及隱私權和安全性的情況下,將獲取的交易數據與Google搜尋引擎、郵件、地圖、影音平台用戶的廣告點閱紀錄進行「盲目比對」。
然而,美國隱私權團體「電子隱私資訊中心(EPIC)」指出,Google並未公布取得民眾卡片資料的銀行,也未正面回應是否先行取得卡片持有者同意分享交易資料。在此情形下,「不願被比對」的消費者無從決定該停用何張卡片,或者不去哪家店消費。
此外,雖然Google表示用戶隨時可進入「我的活動」,取消勾選「網頁及網頁活動」,但EPIC反駁道,針對用戶如何退出該廣告方案,Google的說明還不夠清楚,即使已取消勾選上述欄目,Google仍可能繼續儲存用戶伺服器和點閱相關紀錄。
值得注意的是,Google未允許外部資源進一步測試其加密程式,這很可能讓程式暴露於駭客攻擊或其他網路安全性漏洞,提高卡片持有者的醫療資料、宗教信仰等私人訊息外洩的風險。因此,EPIC卅一日正式發函至FTC,稱Google意圖將影響力從網路擴及現實世界,政府應重新檢視Google在相關做法上所採行的演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