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巴馬政府此舉因應數十年來企業需要經理和督導級勞工每週工作50至60小時的趨勢,然而這些人數持續攀升的勞工卻支領著比低時薪高不了多少的工資。
這項規定於12月1日起強制實施,料將增添許多已面臨提高最低時薪企業人力成本的壓力。
美國政府將低於員工每週工作40小時後加班須支付加班費的門檻提高。
每週工資門檻455美元已維持超過10年,將加倍至每週913美元,相當於1年將近47500美元(新臺幣154萬元)。
這項標準每3年將視經濟情況調整。
歐巴馬總統聲明指出,「如果你每週工作超過40小時,你應該領取超時工資或額外休假與你的家人和所愛相處。」「這是我們正在幫助提高中產階級薪資最重要的步驟之一。」
他以亞利桑那州土桑(Tucson)三明治店擔任助理經理的巴瑞德斯(Elizabeth Paredes)為例,她每週工時高達70小時卻從未支領過加班費,因為她的薪資超過每週455美元門檻。
美國企業團體隨即抨擊這項新政策,表示此舉過分且對小型企業造成傷害。
美國商會(US Chamber of Commerce)資深副總強森(Randy Johnson)表示,這項規定「在企業嘗試於經濟溫吞謀求成長之際,代表又一項加諸在企主業身上令人遺憾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