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媒體報導,中國國務院決定將上海、廣州、成都、大連、蘇州、寧波、廈門與青島8個城市作為試點,鬆綁部分隔離政策,包含縮短入境人員隔離時間,已於4月11日正式啟動,為期4週。
據中國媒體報導,中國國務院決定將上海、廣州、成都、大連、蘇州、寧波、廈門與青島8個城市作為試點,鬆綁部分隔離政策,包含縮短入境人員隔離時間,已於4月11日正式啟動,為期4週。
這項由中國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作出的決定,與中共中央制定的「動態清零」防疫清零政策之間的關係,受到外界注意。特別是截至發稿為止,除披露訊息的財新網及部分外媒外,並未見到其他任何中國媒體報導及官方部門宣布,引起揣測。
財新網報導,中國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選擇上述8個城市進行試點工作。這些試點措施包含,入境人員隔離管控措施由「14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調整為「10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交叉展開6次核酸檢測和6次抗原檢測。
密接接觸者隔離管控措施由「14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調整為「10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次數比照前述。
封控區和管控區的解封標準由「連續14天檢測陰性」,調整為「連續10天檢測陰性」,期間交叉展開核酸與抗原檢測,其中封控區至少開展 4次核酸和3次抗原檢測,管控區至少要3次核酸檢測和3次抗原檢測。
除此之外,方案提到,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在閉環作業管理結束後,需繼續實施「7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隔離管控措施, 期間交叉展開6次核酸檢測和6次抗原檢測。
如出現陽性檢出者,需轉入定點醫院或集中隔離點治療管理,每天進行1次核酸檢測,並收集Ct值,直到滿足出院標準為止。陽性個案流行病學調查報告,應由省級流調專家小組進行覆核後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