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名29歲女子2016年赴韓國接受整形手術後,因腦部受損成為植物人。事後,家屬將醫院告上法庭。韓國法院近日作出判決,認定醫院急救存在不當,須向受害者及家屬賠償10.8億韓元(約新臺幣2900萬元)。
【綜合報導】天津一名29歲女子2016年赴韓國接受整形手術後,因腦部受損成為植物人。事後,家屬將醫院告上法庭。韓國法院近日作出判決,認定醫院急救存在不當,須向受害者及家屬賠償10.8億韓元(約新臺幣2900萬元)。
據韓聯社28日報導, 受害女子2016年1月7日在首爾某醫院接受正顎手術。手術開始後1小時,醫生正在對切開部位進行縫合時,發現她突然出現呼吸困難的癥狀,實施心肺復甦搶救後沒有好轉,40多分鐘後撥打急救電話,將她送往附近醫院。不幸的是,第2天受害女被診斷為腦部受損,成為植物人。1個月後,她被送回大陸,家屬將院方告上法庭。
正顎手術是整形手術的一種,用於矯正顎骨,可以把臉型雕琢成「V」字線條,但風險也很高,發生過多起死亡事故。手術過程需要多次注射麻藥異丙酚(Propofol)。
家屬認為,院方未能及時注意到患者的呼吸困難,存在過失。醫院方面辯稱,受害女患有酒精性心肌病,手術前還喝過酒。
韓國法院日前作出判決,認定醫院急救存在不當,需承擔70%的責任,向受害女及家屬賠償10.8億韓元,包含醫療費、交通費、收入損失以及精神補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