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雲南網」報導,一名普洱市的網友在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版上留言,他和妻子的戶口不在同一個縣城,2年前生第1胎辦理「準生證」時,已交給江城縣?烈鎮政府相關資料,證明「我老婆是我老婆」。
網友說,現在第2胎要出生了,去辦理生育證時又被要求證明「我老婆是我老婆」,他質問為何要再證明一次?政府辦事情難道不留檔案?電腦查不到嗎?
普洱市信訪局則回復,這些程序是合法的,要求提交的相關材料是合理的。若一方戶口不在該轄區內,為掌握對方真實的婚育情況,需戶口所在地開具「婚育情況證明」。
信訪局還表示,因民眾的婚姻、生/養子女是「動態過程」,人口數據庫的訊息還無法查詢相關人員的資料,為能即時準確掌握婚育狀況,避免發放「生育證」出現錯誤,因此要求提交相關證明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