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湖北武漢一對父母應鄰居邀請到鄰居家打牌,玩到自己的孩子最後在鄰居家的水塘溺死。這對父母事後卻狀告擁有、使用水塘的村委會與鄰居,還各獲人民幣5萬元賠償。
楚天都市報報導,這對父母住在湖北武漢江夏五里界,去年2月發生這起憾事。
報導說,約20年前,這口水塘也曾發生一起兒童溺亡事件。目前水塘為村裡集體擁有,但位於鄰居牌友小李夫婦家門口。為方便灌溉,小李夫婦常年用水塘的水澆灌菜地,水塘旁既無安全警示標誌,也沒有設立防護措施。
這對父母認為,牌友小李夫婦和村委會都應對兒子的溺亡承擔責任,向兩方賠償未果。牌友反目,2015年6月,這對夫婦將鄰居和村委會雙雙告上江夏區法院。
去年9月,江夏法院一審判決,原告夫婦擔8成責任、鄰居和村委會各擔1成責任,各賠人民幣5萬多元(約新台幣25萬元);今年4月,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