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陽市腦科醫院1名精神分裂症患者,今年初住院期間,遭到同病的另一名病患「徒手挖眼」,導致雙眼球被挖出。對此,家屬對於院方巡房多次竟毫無所查,感到相當不滿,醫院欲賠償60萬元,但遭家屬拒絕,目前整起案件正在調查中。
據《騰訊網》報導,年約50歲的受害者劉志宗,去年底因診斷患有精神分裂症,住進醫院治療,沒想到今年一月,家屬接獲劉強受傷的消息。其妻蘇麗(化名)表示,醫院說我丈夫眼睛受傷了,到了醫院才發現,竟然是同病病人趁著午休把他的眼睛挖掉了!
從醫院提供的報告可見,值班人員12點28分巡視病房時,發現肇事者跪在傷者床頭邊,劉志宗腳蹬2下,12點32分,肇事者離開床邊,事發前後20分鐘,護士與護工前後經過病房超過10次,卻無人發現。直到12點55分,護士才發現劉男的雙眼被挖出。
醫生表示,劉志宗事發當天吃飯時動作遲緩,因此替他注射治療針劑,針劑內剛好有鎮靜作用,導致被挖去雙眼時,未出聲呼救,由於肇事者也是重度疾病患者,醫院拒絕透露病情。
但醫生也指出,肇事者平常並無傷人行為,當天護士安排他午休時,只有將他的手臂和身體固定在一起,但手腕仍可正常活動。據悉,事發病區主要診治精神分裂、躁狂憂鬱症、癲癇等重度精神疾病患者。
由於肇事者屬於無行為能力者,事發後便由家屬帶回家鄉,受害家屬對醫院求償上百萬元,但醫院僅表示願意賠償60萬,目前當局及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調解會也介入協調,至今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