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頓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塔萬尼表示,她對美國移民暨海關執法局(ICE)人員,認定27歲的王新燕不會被判刑入獄,而直闖法庭逮人,感到惱火。
她質疑移民官員為何不和王新燕的律師聯絡,允許她自首,而不是採取這種連負責此案的檢察官老手30年來從沒看過的舉措。
塔萬尼說:「我認為一個追求矯正和正義的地方,不該成為人們害怕出現的地方。」
負責此案的檢察官杜賓說:「或許我應該制止此事。」而在宣判後,一名移民暨海關執法局官員護送這名女代考槍手進入一臺福特Escape車內。移民暨海關執法局未立即回應置評要求。
倡議移民權益人士對現任總統川普上臺後,越來越多當庭逮人的情況感到憂心忡忡,他們表示,這會影響出庭,造成證人卻步。
移民官員在法官宣布判處王新燕12個月緩刑,而不是檢察官求處的3個月徒刑後,將她逮捕。王新燕被控持有假護照和簽證詐欺等罪名,而在今年1月認罪。
檢方表示,王新燕去年10月20日持中國假護照,以及照片像她的別人簽證,在波士頓參加美國研究生入學考試(GRE)。當局在法庭文件中表示,王新燕從7月到8月參加GRE或托福考試,5度幫人代考。
根據王新燕的律師,王新燕曾就讀賓州李海大學(Lehigh University)研究所,但在指導教授實驗室的聯邦經費用完後,她到附近的社區大學註冊,以保留學生簽證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