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匯管理局日前緊急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規範銀行卡境外大額提取現金交易的通知」,規定今年起,中國民眾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提領現金,從過去每卡不得超過十萬元人民幣(約四十五萬臺幣),限縮為每人每年不得超過等值人民幣,強調此舉是藉此防範洗錢、資助恐怖活動及逃稅等行為。
中國外管局從二○○三年開始,針對銀行卡在境外提領現金實施額度管理,目前每張卡片每年不得超過十萬元人民幣;為防範有人持多家銀行卡在境外大額提領現金從事違法行動,這項通知將境外提領現金的年度額度,調整為每人每年總額不得超過十萬元人民幣,且從元月一日開始實施。
據中媒報導,使用銀聯卡等銀行卡在境外消費及提現,並不受到中國個人結匯及境內個人購匯五萬美元的總額限制;因此中客在全球狂買,多辦幾家銀行卡,就可閃躲結匯限制,在境外動輒提現數十萬、上百萬等值人民幣。
通知指出,超過年度額度者,本年及隔年將被暫停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提領現金,個人也不得透過借用他人銀行卡或出借本人銀行卡等,規避或協助規避境外提領現金的新規定。
至於個人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提領現金,若持有的是外幣卡,每卡每日不超過等值一千美元,調整為等值一萬元人民幣;若持有的是人民幣卡,則維持每卡每日不超過等值一萬元人民幣。但個人每年五萬美元的購匯額度不變。
中國外管局有關人士表示,規範境內銀行卡在境外大額提領現金,是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和反逃稅的必要措施,可進一步防範用銀行卡提領現金衍生的違法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