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公布今年度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執法的「特別三○一報告」,臺灣連續九年未被列入觀察名單,中國則續列「優先觀察名單」之首,並受「三○六條款」監督,形同被下通牒,若不符合相關要求,將遭制裁。USTR並嚴厲譴責,中國侵權行為普遍,包括竊取商業機密及網路盜版仿冒猖獗,強制外國公司技術轉移等議題也值得關注。
今年報告被列入「優先觀察名單」的十一個國家和去年相同,除了中國之外,包括:印尼、泰國、印度、阿爾及利亞、科威特、 俄羅斯、烏克蘭、阿根廷、智利及委內瑞拉;被列入「一般觀察名單」有廿三國,包括:越南、瑞士、以及美國川普政府擬重談北美自貿協定(NAFTA)的貿易夥伴加拿大和墨西哥在內。
臺灣自二○○九年就從「一般觀察名單」中除名。USTR今年報告並肯定臺灣對強化商業機密保護及執法的作為,以及臺灣於WTO(世界貿易組織)架構下和美方共同推動智財權保護,也提出希望我國改善的兩點,包括:政府機構使用「未授權軟體」情形、藥品創新與市場準入的政策。
中國方面,USTR特別提到,中國存在值得關注的長年及新議題,例如,對外國高科技業者進入市場有強制技術轉移的要求,美國企業在中國開發智慧財產(IP)或轉讓IP給中國事業夥伴,以做為進入中國市場的條件,且必須在當地進行研發活動;中國提倡專利、「安全可控」的標準和競爭法律等領域的本土創新及自足,引發對外企歧視性要求、揭露IP資訊、產品審查等種種顧慮,置外企於不利地位,尤其是資通訊、醫療儀器、生技、半導體、新能源汽車、航空、高科技設備等產業。
報告指出,中國在保障IP及醫藥創新的有效執法方面,存在法律上的結構性障礙,使得民、刑事執法變得困難重重;且侵權行為普遍,包括:竊取商業機密、網路盜版及仿冒猖獗,高度盜版及山寨品還出口到全球各市場。
報告強調,中國仍未解決持續存在及新的盜版問題,使得美國創新者缺乏適當有效保護,尤其商業機密保護不足;中國山寨品的製造、銷售及外銷,仍是重大顧慮,如美國「惡名市場」報告所列市場;中國龐大電子商務銷售占全球四成,已對健康和安全帶來風險。去年底,阿里巴巴集團旗下購物平臺淘寶網和中國多處實體市場被列入山寨品猖獗的「惡名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