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布魯克林聯邦助理法官上週判決,美國司法部不能強制蘋果公司幫犯案藥頭手機解鎖,司法部今天上訴聯邦法官,尋求推翻此判決。
路透社報導,加州法官命令蘋果將聖伯納地諾(San Bernardino)槍擊案凶嫌的加密手機解鎖,檢察官仰賴在加州法院援引同樣的法律來對抗蘋果。執法機關和情報單位官員監控數位通訊紀錄的範圍有多大,一直是長久以來的爭議。
司法部在文件中引述加州法院的判決,證明「全令狀法」(All Writs Act)被用來作為強制蘋果解鎖手機的證據。此外,美國政府表示,紐約販毒案中的手機作業系統較老舊,蘋果在前幾個案例中好幾次都同意破解手機。
紐約布魯克林聯邦助理法官(Magistrate Judge)奧倫斯坦(James Orenstein)上週判決,根據「全令狀法」,他沒有權力諭令蘋果交出手機中的資料。
司法部請求聯邦地區法官布羅迪(Margot Brodie)審理本案
蘋果在今天的聲明中表示,贊同奧倫斯坦的判決。奧倫斯坦表示,司法部的要求「徹底破壞憲法的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