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1日行使調查權,邀請蘋果公司與聯邦調查局(FBI)兩造代表進行聽證,對蘋果是否應當遵從聯邦法官要求,提供技術協助解鎖加州槍擊案兇手法魯克的iPhone,提出論點讓國會議員詢辯,不出所料雙方沒有一丁點交集或妥協。而相對於必須通過層層司法權級辯論才能裁定的美國,1日巴西警方逮捕臉書拉美區執行長,理由是臉書拒絕交出販毒案嫌犯資料。
FBI局長柯米代表司法權出席聽證,承認開此例法律後果將是更多調查單位仿效,但基於職責所在,他必須告知全美國,加密技術本在保護安全,但此例證明並非如此。甚且,若真有「免受搜索令空間」(warrant-proof space),又如何承擔代價?司法並非要求蘋果「開後門」,「手機中本就有後門,我們要求蘋果的只是牽開看門狗如此罷了。」
蘋果高階副總裁兼總法律顧問修耶爾(Bruce Sewell)堅持,「事情不是僅止於這隻槍擊案兇手的iPhone,而是所有iPhone用戶的安全及隱私。」 修耶爾強調,美國人應當理解,「儘管有時讓執法困難一些,但加密是好事。」
主持聽證的副主席康耶爾(John Conyers)表示,「政府倘若試圖修法讓此事過關,將是國家的不幸。」隱私權與司法權爭議妥當的折衷方案,「應當在國會定奪」。
資安學者蘭道(Susan Landau)證詞指出,弱化加密的手機「無濟於事,歹徒自有辦法另行加密。」另外,近年「資安飛速進步,FBI卻以20世紀習於電子監聽的腦袋來思考21世紀的事。」
另外,在巴西這樁販毒案中,犯罪集團使用臉書及whatsapp作通訊工具,北部塞爾希培州(Sergipe)州法官裁定臉書及whatsapp必須協助司法,將嫌犯個資交出。臉書為保公司信用,自2015年10月起已抗命4個月,代表公司立場的拉美區執行長德佐丹(Diego Dzodan),巴西警方1日在其聖保羅住宅拘捕。據塞爾希培州警方向《法新社》透露,法庭自10月始開罰5萬里拉罰金(423582台幣),至今年2月,罰金已高達1百萬里拉(8471640台幣)之高。臉書執行長祖克柏發出聲明稱巴西警方的做為「極端,而且不合比例原則。」
另外也接到法官命令的whatsapp表示,該公司「在能力範圍內無條件配合,但實在沒有這種技術,無能為力。」2015年12月,巴西法官在whatsapp表示無法配合司法後,下令停止公司運作12個小時,whatsapp之後上訴獲勝。3年前google的巴西區執行長因拒絕將youtube上候選人爭議影片下架,被控違反選舉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