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北卡羅萊納州一對青少年情侶,竟因持有與互相分享自己的裸照遭到起訴,最高恐面臨10年刑期,兩人只好同意認罪協商,專家痛批本案史無前例、荒謬至極。
現年17歲的柯潘寧(Cormega Copening),在去年一起校園色情圖片流傳事件調查時,被警方在手機中發現他與16歲的女友丹森(Brianna Denson)的裸照,兩人因「性剝削未成年人」,違反聯邦兒童色情犯罪法遭到起訴。案件表面上罪名是關於「性簡訊(sexting)」,但兩人僅互相分享,並未外傳,主要罪名還是他們拍攝與持有自己的裸照。
在法定成年人為16歲的北卡州,若遭定罪,柯潘寧的4項罪名最重恐面臨10年徒刑,丹森則是4年,兩人還會終身留下性犯罪者案底。
柯潘寧不僅姓名在媒體上曝光,還遭當局搜索長達1年,也暫時不得擔任橄欖球校隊的四分衛。丹森7月認罪協商,承認觸犯輕罪,緩刑1年,可繼續上學,但需從事30小時的社區服務等,還禁止持有手機1年。柯潘寧則於9月認罪協商,若兩人表現良好,案底將在1年後清除。
本案讓專家大呼荒謬。威斯康辛大學法律教授帕欽(Justin Patchin)說,「因為持有自己的照片而遭到起訴是不正常的」,在大多數州,「性簡訊」這類犯罪都只限於紙上談兵,很少用來起訴18歲以下的青少年。
帕欽表示,與其他專家討論過後,發現根本找不出任何前例,「孩子不應為此被起訴。我認為在沒有被害人的情況下,這根本算不上刑事犯罪。」
聯邦兒童色情犯罪法適用於各州,但有20州另外起草暱稱為「羅密歐與茱麗葉」的條款,讓青少年情侶互換裸照得以免除罪罰,但在許多州仍屬輕罪。隱私專家雷恩說,有10到12個最保守的州仍會以此起訴青少年。
德州大學醫學分部心理學專家坦普(Jeff Temple)則指出,約有30%青少年會互相傳送性簡訊,呼籲當局要有「常識」,若此舉屬於犯罪,恐怕幾十萬名孩子都得去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