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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條命兇宅…屋主兇手 判賠死者妻小761萬
新聞來源:賭城天天報發佈作者:網絡綜合報道發佈時間:2017-09-01
 位於桃園市八德區的1棟透天厝,4年內離奇發生3起不同原因的死亡事件,屋主楊志龍是在第2起命案後接收這間兇宅,不到2年就在厝內殺死債主,變成兇宅殺人案的兇手;桃園地院最近判決楊男應賠償死者家屬761萬元。
  接連發生3條人命的透天厝,前屋主是1名警員,2011年因心肌梗塞在家中猝死,警員妻子哀痛欲絕,竟於2年後在家中割腕死亡。警員的女兒後來向楊男借款,將這棟房屋過戶給楊男償債,雖是兇宅,但楊男能夠取得1棟透天屋舍,解決借款損失,也樂於登記至自己名下,沒想到過戶不到2年,變成自己向人借錢還不出而殺人。4年間有3人在此身亡,讓當地居民議論紛紛。
  楊志龍當初向周姓男子借款,2015年7月約周男到這棟透天厝協商債務。判決書指出,周男於7月24日到透天厝地下停車場,楊男央求延展還款日期,不要將先前借款時設定抵押的另間房產聲請拍賣,同時提出將這棟透天厝鑑價,讓他另行借款。
  周男不同意延展並準備離開,兩人發生衝突,楊男持水果刀刺死周男,行兇後將周男遺體以棉被包裹棄置地下室,駕駛BMW車輛逃逸,3天後在宜蘭落網。
  楊男辯稱,周男先拿刀刺他2次不成,他奪刀防衛不慎殺死對方。法官認為周男沒有殺人理由,且周男比楊男高10公分,怎會連刺2刀不中還被奪刀,楊男最後被依殺人罪判刑18年定讞。
  周妻及2名子女向楊男提出千萬元民事求償,桃園地院民庭審理時,楊男表示負擔不起千萬元求償金,願賠700萬元,法官審酌死者家屬已領得犯罪被害人補償金183萬元,判楊男賠償3人76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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