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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玉父親拒求償:不能拿女兒公道換錢
新聞來源:賭城天天報發佈作者:網絡綜合報道發佈時間:2017-12-08
 震驚中國大陸的女大生徐玉玉被電信詐騙致死案,已經二審終結,徐玉玉的父親徐連彬並未對被告提出民事賠償。徐連彬說,若接受賠償,罪犯量刑可能會減輕,他「不能拿女兒的公道換錢」。
  2016年8月19日,家住山東臨沂市羅莊區的大學錄取新生徐玉玉遭遇假藉發放助學金的電信詐騙,徐玉玉被騙走父母給她的人民幣9900元(約新臺幣4萬5000元)。案發後,徐玉玉與父親到警察機關報案,回家途中心臟驟停,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引發大陸社會廣大民憤。
  徐連彬4日接受華西都市報專訪,他凝視著家中雜物間內一臺灰色的電動三輪車,沈默了幾秒說,當時徐玉玉就坐在後面,頭歪靠在欄桿邊;他捧起女兒的頭大聲呼喊,但女兒半閉著眼睛,臉色蒼白,一句不答。
  徐連彬撥打了120急救專線,又通知了妻子。醫生趕到,將徐玉玉接到醫院;但不久後便推門出來對他攤了攤手說「猝死」。
  報導指出,那天,徐連彬幾乎是顫抖著手,撥通了遠在新加坡的大女兒電話,又逐一通知了親友。幾天後,徐玉玉的骨灰被帶回,安葬在村裡的集體墓地。
  因為本案震驚中國大陸,引發激烈民憤,7名罪犯很快落網,案情逐漸明朗,有律師和熟人給徐連彬建議,應該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讓犯罪分子除了坐牢,還要賠錢。」
  徐連彬原本贊同這種說法,畢竟養女不易。但聽說接受民事賠償,對罪犯的量刑有可能會有所減輕的說法時,他當場拒絕並說,「不能拿女兒的公道換錢」。
  7月19日,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判決「徐玉玉案」,主嫌陳文輝被判無期徒刑,其餘6名被告因詐騙罪分別被判處3至15年有期徒刑。9月15日,山東高等法院裁定駁回陳文輝等人的上訴,維持原判。
  徐連彬是水泥匠,家境並不好,家裡先前建房還欠人民幣20幾萬元。他說,這事到現在就算了結了,那幾個(罪犯)的上訴也被駁回了,「我和她媽媽,還有玉玉她姐,我們還得好好過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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